外籍漁工申請資格
No.1
總噸位二十噸以上之漁船所有人,應檢附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漁業執照。
No.2
總噸位未滿二十噸之動力漁船所有人,應檢附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漁業執照及小船執照。
No.3
箱網養殖:應檢附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或核定之箱網養殖漁業區劃漁業權執照或專用漁業權入漁證明。
漁業外籍移工申辦應備文件
船東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本國船員名冊或船員證影本
漁業人與船員無聘僱關係須檢附切結書
漁業公司(法人)須檢附聘僱辦法證明書
箱網養殖須檢附聘僱辦法證明書
漁業申請外籍移工作業流程圖
雇主負擔費用
最低薪資/月
28,590
日薪953元
加班費/月
依勞動部規定
加班工資基準每小時119元
勞保/月
2,301
以最低工資投保計算
健保/月
1,384
以最低工資投保計算
就業安定費/月
1,900(漁船)
2,500(箱網養殖)
勞動部每三個月收1次
意外保險費
實支實付
依政府規定雇主應提供外籍移工100萬元以上之意外事故保險
| 項目 | 金額 | 說明 |
|---|---|---|
| 加班費/月 | 依勞動部規定 | 依勞動部規定 |
| 勞保/月 | 2,115 | 依勞動部規定,移工自付604元/月 |
| 健保/月 | 1,329 | 移工自付426元/月 |
| 就業安定費/月 | 2,000 | 勞動部每三個月收1次 |
| 平均每月花費 | 32,914 | 不含加班費 |
| 食宿費/月 | 2,500 ~ 4,000 | 雇主依法應提供食宿,但每月得自外籍移工薪資中扣除膳宿費,上限依勞動契約為主。 |
移工負擔費用
| 項目 | 金額 | 說明 |
|---|---|---|
| 居留證 | 1,000/年 | 依移民署規定 |
| 體檢 | 2,000 | 依衛生署指定醫院報價為主 (入境體健、入國工作滿6、18、30個月) |
| 入境機票 | 7,000起 | |
| 在台服務規費 | 第一年1,800/月 第二年1,700/月 第三年1,500/月 |
|
| 勞保/月 | 658 | |
| 健保/月 | 443 | |
| 期滿回程機票 | 7,000起 | 原則上由雇主負擔,依勞動契約規定 |




